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各项目部: 为响应水利部开展的“全国‘水安将军’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及“湖北省‘水安荆楚’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活动,现要求公司各部门、项目部,结合公司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全员参与答题活动,要求如下: 一、活动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二、活动形式 本次知识竞赛分为部级“水安将军”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和省级“水安荆楚”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 (一)水利部“水安将军”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 1、竞赛时间:2023年6月11日至2023年6月30日 2、竞赛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制定的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应急处置、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知识。 3、竞赛规则:参与人员可以通过“单人闯关”和“对战竞技”两种方式参加答题。 1)闯关规则:每人每天有3次闯关机会,每次闯关机会可以连续闯关直到闯关失败,每关答对2题以上可以继续闯关,闯关失败则消耗一次闯关机会。闯关机会消耗完毕后,得到该天的有效学分,如果继续闯关的,只增长总学分,答题学分不再增加。阶梯倒计时规则:连续闯关读题时间采取阶梯式难度的倒计时,1-3关的时间为20 秒(初级难度),4-6关为10秒(中等难度),7-9关为5秒(高级难度),10关以上为2秒(极限难度)。每次闯关机会结束后,下一次倒计时恢复从初级难度开始,周而复始。 2)对战竞技:参与人员点击“对战竞技”参加,每人每天有 3 次对战机会,点击“邀请好友”,通过邀请微信好友进入对战云房间,两人顺利进入后,比赛立即开始,进行实战竞技,每次对战得分=答题得分+答题用时得分,每人每次答题5 题,每答对一道题得1分,每题限时20秒。对战每次答题用时≤20 秒的得 3分,20 秒<每次答题用时≤50秒的得2分,50秒<每次答题用时≤70 秒的得1分,每次答题用时>70秒的得0分。每日对战竞技得分情况在“玩家信息”的对战竞技记录里点击查看。 3)其他参加常态学习的人员,点击“单人闯关”后点击“日常学习”开始学习,每天的学习时间及次数不限,每题答题倒计时固定为20秒。取得的分数仅计入总学分,不计入竞赛学分。 (二)省水利厅“水安荆楚”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 1、竞赛时间: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30日 2、竞赛内容: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指引、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指引、防灾避险、逃生救援、自救互救、公共安全等安全知识。 3、答题规则: 每位参与者每天有1次答题机会,一次30道题 (题目随机) ,每道题目的答题时间为60秒。若连续参与26天的答题,可领取电子版“荣誉证书"首次进入答题界面时,参与者需要提供姓名、手机号码以及所属单位的信息 (所属单位请填写全称,以便统计单位的总积分) 。 三、参与要求 1、使用手机登陆微信,关注“湖北水利”公众号,右下角进入“安全生产月”栏目,分别完成“水安将军”“水安荆楚”知识竞赛信息注册。 2、全体员工要以湖北路源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单位名进行注册并参与答题。 3、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牵头,将文件下发至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及各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部负责具体监督实施,督促全员参与竞赛活动。 2023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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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 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为组织做好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推动向市、县、乡镇(街道)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延伸,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稳控安全形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分类强化警示教育 今年6月至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区域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宣传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做法,畅通监督渠道,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深化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围绕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以及打击盗采矿产,查处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强化水上交通事故追责,严查化工、矿山劳务派遣违规用工等,报道各地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明查暗访,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月至少在省级主流媒体曝光1-2个典型案例,并向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情况。 四、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6月16日前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地区和行业实际,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邀请有影响的公众人物、行业专家、媒体人员等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利用各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结合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灾害信息员、社区网格员、安全志愿者等,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共同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统筹,根据各地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科学调整工作安排,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活动期间,各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于5月18日前反馈,并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请于7月6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告报送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赛、王恋一,010-64463009、64463509(带传真);电子邮箱:anquanyue@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兴化东里9号楼,邮编:100013。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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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湖北省第十六届(2020—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企业:根据《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湖北省企业合同信用状况公布暂行办法》规定,为进一步发挥信用监管的基础性作用,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省市场监管局决定组织开展湖北省第十六届(2020—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以下简称守重)企业信息公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布范围在本省依法登记注册或开展经营活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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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关于大幅压减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类别、等级的要求,我部起草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于2020年7月1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sgc@mohurd.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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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湖北省第十五届 (2018—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公示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为了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营商环境,促进我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根据《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并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开展湖北省第十五届(2018—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以下称“守重”企业公示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示范围(一) 全省范围内自愿申报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二)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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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水协〔2020〕7号 各有关单位:为不断提高行业施工技术水平,推动技术创新,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中水协〔2016〕6号),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水利行业工法(以下简称工法)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关键性技术应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水利水电工程行业内领先水平,并由推荐单位或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出具评价(鉴定)报告;(二)已经过2项及以上工程实践应用;(三)内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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