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湖北省第十五届 (2018—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公示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为了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营商环境,促进我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根据《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并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开展湖北省第十五届(2018—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以下称“守重”企业公示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示范围(一) 全省范围内自愿申报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二)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

公司广泛参与水利工程和新能源建设领域,先后承接工程项目涵盖河道整治、湖泊清淤、安全饮水、节水灌溉、堤防水毁工程、水库除险加固、水生态综合治理、中小河流域治理、石漠化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风电工程施工等各类工程建设,赢得了广大建设单位、业主、监理、质监部门的好评。公司承建的湖北大悟江家山风电场水土保持修复工程2019年被评为“湖北省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2020年荣获“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参建的中广核阳平风电场水土保持修复工程荣获“湖北省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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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描述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

为了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营商环境,促进我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根据《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并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开展湖北省第十五届(2018—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以下称“守重”企业公示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范围

(一) 全省范围内自愿申报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指导比例不超过向省局申报名额的15%(相关作法参照本通知,不另作要求)。

二、工作流程

按照“分级受理、分级把关、市州局统一公示报送”的原则,由核发其营业执照所在地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受理、审核、推荐,市州市场监管局负责统筹协调、审核把关、向社会公示并向省局上报拟公示名单。省市场监管局对各市州局报送的拟公示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进行查询比对,征求省直相关部门意见后,统一向社会公示。

三、公示条件

(一)企业合同及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签约行为规范,合同履约及信用状况优良;

(二)申报企业必须按时完成2018、2019年度年报信息公示;

(三)同意将本企业相关申报信息对外公示;

(四)从企业登记注册时间至申报之日连续经营三年以上;

(五)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六)2018-2019年度无违法失信记录或违法经营记录;

各地向省局报送的拟公示名单,应是市州级2018-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名单范围之列。

四、时间安排

(一)5月底前,各地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二)8月底前,各市州局完成本级“守重”企业审核及公示,并按省局确定的名额指导数报送拟公示名单(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9月底前,省市场监管局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后,审核研究确定名单,制发相关文件、证书,并统一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守重”企业公示活动,是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各地要提升政治站位,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作好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要加强“守重”企业公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细化任务分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和审核把关,强化服务发展意识,主动担当作为,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加强业务融合。各地对自愿申报企业,指导其填写《湖北省第十五届(2018—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表》(见附件2)。要依托各级合同格式条款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企业提交的合同文本进行评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规范。要把申报工作与信用监管、合同示范文本推广、合同备案、建立公示活动长效机制相结合,实行动态管理,提升工作效能。

(三)加强审核把关。各地要严格标准,严格审核把关。对2018-2019年度因违法经营行为被查处、企业失信行为被相关部门联合惩戒、消费投诉量较大、相关抽查抽检监测问题较多、在社会公示时收到投诉举报、申报企业不积极参与当地党委政府“三大攻坚战”等中心工作被约谈批评、因负面事件被新闻媒体曝光等情形,不得纳入此次公示活动范围。系统内部要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进行查询,如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移出的,将取消申报资格。要广泛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将拟公示名单以多种方式,分别征求当地法院、发改、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建(主要涉及建筑、房地产企业的把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税务、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等单位的书面意见,在统一向社会公示后,经集体研究择优逐级上报。

(四)严格工作纪律。各地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不得向申报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接受申报企业的吃请及礼品礼金等。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增加环节和设置非法定限制因素,严禁弄虚作假。要按时、按要求向省局报送拟公示企业名单和工作总结(涉及企业申报表及相关资料由承办单位存档)。请各地于2020年8月30日前,以市州、直管市、林区市场监管局文件的方式,将拟公示名单(另报excel格式电子文本)和工作总结,通过内网邮箱报送省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与合同监管处。省直相关单位申报资料寄件联系人:陶善勇;联系电话:027-88701981。

 

附件:1.拟公示名额分配表

     2.湖北省第十五届(2018-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表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8日

 

 

公司以“立德、立信、务实、共赢”的经营理念,逐步开拓省内外市场,分别在浙江、湖南、新疆、内蒙古等地设立办事处,在西藏、江苏、东北、福建、江西、安徽、云南等地成立分公司,先后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中国三峡集团、国家能源、中广核等平台入库备案,成为多个央企或国企的合格供应商。其中尤以西藏分公司代表,他们作为技术援藏队伍扎根高原,以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和专业扎实的施工能力获得了业主的一致好评,受到了水利部、自治区水利厅及当地各级政府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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